實施主體: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一、項目名稱:商品房預售許可二、設立依據: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(國家主席令第29號);2、《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248號);3、《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
400-990-2599 立即谘詢實施主體: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
一、項目名稱:商品房預售許可
二、設立依據:
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(國家主席令第29號);
2、《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248號);
3、《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》(建設部令第40號);
4、《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》(建設部令第88號);
5、《物業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379號)。
三、申報條件:
1、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,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;
2、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和施工許可證;
3、在形象進度上完成一層施工,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;
4、已落實前期物業管理方案;
5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四、申請材料:
1、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申請(審批)書(留原件);
2、委托書(留原件);
3、立項批複(核原件,留複印件);
4、開發項目名稱核準證書(核原件,留複印件);
5、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(核原件,留複印件);
6、土地使用權證(核原件,留複印件);
7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(核原件,留複印件);
8、規劃總平麵圖及建設工程規劃定位圖(核原件,留複印件);
9、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及施工合同(核原件,留複印件);
10、房屋白蟻防治工程協議書(留原件);
11、經備案的房產麵積預測報告(留原件);
12、申請商品房預售方案(留原件);
13、商業設施預售應提供經規劃部門備案的建築施工平麵圖(留原件);
14、住宅部分需提交商品住宅銷售明碼標價書、銷售價格備案申請表、銷售價格備案表(留原件);
15、物業管理材料(核原件,留複印件):
①、提交《合肥市前期物業管理項目中標備案表》或《協議方式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備案表》;
②、商品房預售申報項目物業管理情況一覽表。
備注:
1、土地使用權已抵押的,需提交土地證、他項權證複印件及他項權利人同意申報商品房預售的書麵證明;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的,提交在建工程抵押證明及抵押權人同意申報預售的書麵證明;
2、含拆遷安置房的項目申報預售許可證的,需提供經局屬產權監理處或瑤海等房屋辦證交易中心備案的“《房屋權屬證書》注銷登記一覽表”;
3、“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申請(審批)書、商品房預售申報項目物業管理情況一覽表、《房屋權屬證書》注銷登記一覽表”可登錄合肥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查詢下載;
4、暫定資質的開發企業須提交“商品住房質量責任擔保函”。
五、辦理程序:
網上申報→受理→現場查勘→複核→業務會審批→發證
六、辦理時限:7個工作日
七、收費依據及標準:
市物價局“合價房〔2009〕233號”文件,住宅交易手續費:每平方米2.5元。
八、辦理地址及電話:
東流路100號市政務服務中心房產窗口 0551-63537059
九、窗口權限:全部授權
十、網址:
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 www.hffd.gov.cn
合肥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www.hfxzzx.gov.cn
十一、投訴電話:0551-63538836